为有效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迅速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护人民法院及法官的安全,经院长办公会决定,2010年8月16日,鼓楼法院法警大队在审判区域内成立警务室。警务室成立两月来,没有发生一起拒绝安检或拒绝开包检查擅自闯入审判区的事件,两月来共查出违禁刀具、棍棒23件,收缴管制刀具8把。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的安全。
一、 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提高行政管理
在成立警务室前,法警大队除二名法警到安检岗位值班外,其余法警基本都是坐在办公室里被动的等着报警出警,成立警务室后,全部法警集中在一个大房间里值班,使每个法警都能专心致志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出警。
二、 变消极为积极,努力彰显法警威严
从该院办公楼到审判楼大约有70多米的距离,每天上班时,法警队全体人员(10人)全副武装(身带单警装备),整队列队从办公楼齐步到达审判楼的警务室。每天刚上班,我院审判楼前都集中了大量准备开庭的当事人,全副武装的法警列队从他们眼前经过,展现出法警队整齐划一的警容警貌。
三、 变幕后为台前,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在成立警务室前,接到突发事件通知后,一般要1-2名法警处置突发事件,且需要经过5分钟左右的时间才能从办公区赶到审判区的突发事件现场,往往出警不够及时,处置不够得力。成立警务室后,因警务室本身就建立在审判区,处置突发事件非常简捷、有效,且出警的法警人数较多,一般都在5-7人。2010年8月16日10时,警务室突然接到郭娜法官的电话报警讲:她正在开庭的当事人双方情绪激动,在法庭上大吵大闹,相互推搡,不听劝阻,请求法警出警制止。接警后,警务室6名法警10秒钟就赶到事发现场,迅速采取措施将当事人双方分离开后带到警务室,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当事人保证不再发生吵闹后,才将当事人双方带回法庭,重新进行了开庭,并派出二名法警值庭,直至庭审结束当事人双方再也没有进行吵闹,事后主审法官郭娜高兴地讲,警务室出警迅速,措施果断,我们法官感到非常安全踏实。警务室成立后,在审判区处理上述类似的案件13起,件件处置得及时有效。
四、变平均分散警力为重点突出,灵活做好安检工作
警务室成立前,安检工作由二名法警来完成,由于参加安检的警力不足,一些当事人不愿意接受安检或是不愿意接受开包检查的情况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安检的秩序和质量。成立警务室后,由于每天当事人接受安检人数最多的时间都集中在上午9:00-9:30时和下午14:00-14:30时,所以警务室在上述时间段把警务室所有的值班法警(10名)都集中到安检大门处参加安检,保证安检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