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徐州鼓楼法院“四种角色定位”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
分享到:
作者:孙建 匡伟  发布时间:2010-09-07 16:10:3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水平和参审能力,徐州鼓楼法院积极采取措施探索人民陪审员规范化管理的新思路,通过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四种角色定位”,促进陪审工作提升。

一是做好“裁判员”角色,切实履行陪审职责。该院通过交流座谈会、业务培训等形式,引导人民陪审员树立责任意识,服从庭审安排,评议案件时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充分发挥“不穿法袍的法官”的作用。

二是做好“调解员”角色,有效延伸陪审职能。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大多来自基层的优势,将人民陪审与社区调处中心等联系在一起,运用说服教育、耐心疏导、讨论协商的方法,依法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实行“诉调对接”。

三是做好“宣传员”角色,积极参与法律宣传。该院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向单位同事、社区干部和辖区青少年、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四是做好“维稳员”角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将陪审工作与综治、法治、平安建设相结合,运用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调处纠纷的能力,合理引导涉法涉诉人员,做好辖区维稳工作。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