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你好:
今天的《扬子晚报》登载(A2版)了上海法院尝试“陪审员定案”的报导新闻消息使我浮想联翩,追忆到30年前的往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正确轨道,由于文化的开展(应当表述为:文革开始———以下加黑文字均为编者注)使我国的各项工作都受到了严重破坏,经济工作达到崩溃边缘,可以讲当时是百废待兴,大量工作需要重新开始,从头建设,做为工(公)检法也是如此,一切也要从头开始。
文革中的鼓楼法院被改为延安区法院(文革前上世纪五十年代即称延安区法院),最早的法院根本就没有办公地点,法院就设在统一街区政府的院内,后来有了一席之地,设在了现古彭大厦淮海西路沿街原延安区建按(安)四处,房屋很简陋,有北屋大约五间,东屋四间,有一小院,大致就是这样。当时的院长是商瑞华(应为商桂荣)担任,两院与检察院合用,东边为法院用。商院长调市院担任副院长,换了侯院长,之后又有孙月汉为院长,(侯杰院长之后为周永言院长,周院长之后为孙月汉院长)由于房屋不够用又在院中盖了房子,也是两院分开使用。民庭的朱庭长(女),刑庭的张庭长。80年后由电业系统充实到法院的周广群同志是法院的老同志,从(曾)在鼓楼区内办过公,一直干到退休。后来从本院提升一位程姓副院长,(可能叫程宝国)(应为程宝光),后来辞去副院长,自己办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还提了一位王姓副院长(应为王杰方)。以后,我也就很少联系了,郭强庭长、孙洪庭长、王百华刑警(从矿上调来的),周广群(在)刑、民庭都担任过庭长,由于年龄关系,他只干到庭长级别。刘振兴同志是从新疆调来的,还有许多法院老同志,我都记不太清楚,我和他们都参予当时一些案的审判工作。本人多么想见见这些过去的老同事。
法院随着历史的变迁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想想当年的法院环境是房屋简陋,设备陈旧,房屋如同过去的老门旧家,也有的象(像)工地的大棚,设备陈旧、室内拥挤,环境极为恶劣。法庭就设在北三间半的房子内,开庭都是现摆放桌椅,临时搭建审判席,旁听席也是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状况,用一些能支撑的材料当支点架上木板,而且非常的矮,不然用一些长条椅,这就是当时的旁听席。当时民庭设在东层两小间,也可以说是一大间,南隔壁是打字室,刑庭设在院中后来搭架的屋内,院内空间更小,室内拥挤十分,一呆就是多年,后来又搬到夹河街的一处楼房,但门口挂了许多牌子。我总有一种怀旧感,但过去的总是辉煌,现在也是辉煌的,面对现在法院的高楼大厦,回想过去的艰苦岁月,真是让人流连往返,思续百千。以上是我对过去的回忆,对今天变化的欣慰感想。
看了今天的报导,使我想到文革后法庭恢复,鼓楼区(延安区)开了先河,也就是说徐州法院法庭的恢复是从鼓楼区法院开始先试行的,大概是79年以商院长为审判长,我和化工学院一位高姓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当时的白云石灰厂的刘太学的离婚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刘太学是203师(泰山营房)刘利参谋长的公子),他妻子也姓刘,原于本家都是河北**地方人,而且辈份有差距。最后法庭认为责任在刘太学,合议庭后准予离婚,当庭商院长对刘太学也进行了严格(肃)的批评教育。这案件的审判也就充分显示了“陪审员定案”的形式就在鼓楼区30年前就已经实施。(当时旁听席是来自徐州地区下辖几县区的法院工作人员)
我今年已64岁了,退休在家也无事做,很想有时间到贵院看看,以上就是我的《鼓楼区法院?史》小鉴,有不当之处请斧正。
联系电话:87627658 当年的陪审员毛奉先敬书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