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法院少年庭以制度落实确保案件的质量,2009年少年庭除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青少年维权工作外,共审理案件59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为100%;连续四年“无改判、无发回、无申诉、无再审”案件。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及时学习新颁法律、法规,经常开展疑难复杂问题及审判经验、调解方法的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二是适用“量刑情节表”。 统一量刑尺度,将量刑表入卷归档,确保全庭类似案件量刑结果的公正平衡。三是实行非监禁刑的考察、听证制度。召集学校、住地居委会、司法所、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对被告人是否适宜非监禁刑进行听证。四是坚持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所有裁判文书均由庭长签发,庭长对文书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规范之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与承办人沟通并定期讲评。五是开展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所有上诉案件必须制作判后释法、答疑笔录附入卷宗。六是规范了涉少刑事判决书的格式。增加庭审教育内容,判决书增加附页,附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极大增强了判决的公信力,有效减少了上诉、信访率。七是畅通沟通渠道。对疑难、复杂、有上访苗头的案件,保持与上级法院、公诉机关和人大代表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与获得他们的认同和支持。八是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部分案件中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在被害人同意和被告人真诚悔罪前提下,做好刑事和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