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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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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2-12 11:20:12 打印 字号: | |
  去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市法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及一系列配套性文件,坚持能动司法,为“三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辖区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以及企业的普遍欢迎。省高院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推进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工作,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评比表彰。12月9日,我院作为“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先进集体”受到省高院表彰,孙光院长代表徐州基层法院前往领奖;我院民二庭庭长吴修新荣获此项工作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