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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四个强化”推进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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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1-09 09:47:1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徐州鼓楼法院以四个“强化”为抓手,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1-6月份,该院执行案件执结率为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综合考评成绩位列全市前三名,在全国清理执行积案第一阶段活动中,该院荣获全市“清积活动”一等奖。

一、 强化执行改革,确保高效执行。一是推行执行文书改革。对执行文书统一格式,规范制作,提高文书质量。二是全面推向繁简分流。开辟绿色执行通道,对简易案件和涉及申请人基本生活和生存的案件一个月内执结,一般案件三个月内执结。三是严格案件执结期限的审批制度。对执结进度缓慢、久执无果的案件实行局内通报制或交叉执行、换人执行。

二、 强化执行措施,确保公正执行。一是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处理和执行力度。对涉诉信访及矛盾易激化案件,执行人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善做调解工作的优势,共同执行大案、难案和信访老案,提升执行效果。二是充分利用运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罚款、拘留措施的运用,加大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的惩罚力度,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三、 强化程序规范,确保公开执行。一是完善执行听证裁决制。强化执行听证,规范执行听证制度,在听证过程中充分释法、调解、化解当事人的疑惑,今年以来,共听证案件80余件,有效避免大量案件进入异议程序。二是全面推行“四告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向当事人进行“执行人员告知”、“执行情况告知”、“执行措施告知”、“执行风险告知”,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三是以公告执行营造执行氛围。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告执行,并借助媒体曝光和宣传,营造执行声势,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四、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执行。一是建立重大执行案件预案制度。重大案件形成周密的书面执行预案,并报局长、院长审核批准,确保重大案件的执行万无一失。二是完善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从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执行周期和效果等多方面入手,综合考评干警业绩并予以公示。三是完善执行款物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款物的交接、暂存、拨付和审判手续,避免执行款物的不规范处置。
责任编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