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鼓楼区法院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大幅上升,当事人矛盾突出,可能发生涉诉上访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以调解优先为原则、以确保受害人合法利益得到落实为目标,加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置力度,取得明显效果;1-7月,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8件,100%调解结案,调解确定的赔偿款大多数已到位,总额达到202万元。
一是坚持依法调解和调解优先。法官依法查清事实、分清事非,明确双方过错责任。将调解贯穿所有案件的始终,严禁以势压人、以刑唬人和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迫调解。
二是遵循民事诉讼规律,及时组织调解。法官在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后即征求被告人调解意见,如同意调解,在答辩期内即组织双方调解。力求在时间上保证民事与刑事诉讼同步,并缩短审限。
三是坚持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并重,充分发挥民事诉讼调解功能。除有特殊情况,刑事与民事诉讼同时审理,一并作出处理,避免刑事案件判决在先,民事诉讼久拖不决,被告人怠于赔偿的情况。
四是坚持刑事诉讼与民事赔偿相结合。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认罪知错,有无调解诚意,是否赔偿到位作为酌定量刑的情节和依据之一,力求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害人得到充分救济。
五是集中优势审判资源,组织专人调解。刑庭确定一个合议庭专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合议庭成员中有一名有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另外根据案件特性安排一名人民陪审员,重点解决专门性问题。
六是提出可行性意见,促进案结事了。法官加强释法教育,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提出可行性意见,既让刑事被告人承担应尽责任,又避免受害人“得理不饶人”,保障赔款到位,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