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民意,关注民意,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着力构建民意表达机制,这是当前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鼓楼法院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涉诉民意收集分析运用引导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破解司法难题为切入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多项举措着力构建科学、有效、便捷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切实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建全审务公开制度。在法院显著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为来访群众宣讲诉讼程序等基本知识,提供起诉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收费标准等便民诉讼手册;公布法官照片及联系电话;开展法律文书上网工作,对一些重大有影响的、群众比较关心的案件审理进行网络直播;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当事人立案后可凭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掌握案件审理、执行的实时动态;通过法院网站,及时发布重大案件的开庭公告、裁判文书,让社会公众及时、便捷地了解该院司法信息,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设立院长信箱,公开接受当事人的投诉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坚持每周五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与上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逐案进行登记备案,明确承办部门和办理期限,并进行跟踪督办。在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接待、院长接待日、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常规民意沟通渠道外,探索新的民意沟通方式,扩大民意沟通的覆盖面。重视网络在沟通民意方面的特殊优势,关注网络舆情,及时收集网络对法院工作的舆情反映,并把它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构建与社会公众和网民良性互动的平台。采取公开选任等方式,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的比例,让更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审判活动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征求意见函等民意调研形式,就法院的全面工作或者某项工作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群众代表等征求意见。
三是完善“引进来”和“走出去”工作机制。建立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评议法院工作机制、参加法院重大活动,重点加强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建议和意见的反馈机制,突出联络工作实效。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听庭审、看建设、提建议,加深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做好“引进来”工作的同时,主动“走出去”,建立法官 “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制度。按照巡回审判点开庭与就地开庭相结合的原则,选择典型案件深入到村庄、田间地头,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将巡回审判作为吸收民意的重要形式。坚持不定期组织走访行政机关、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群众活动,上门纳谏,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走访调研等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强化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在立足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原主流媒体的基础上,根据网络媒体便捷迅速覆盖面广等特点,积极构建包括网络宣传在内的综合性宣传工作网络,作为宣传法院、宣传法官、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妥善应对负面报道,引导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法院的审判工作,引导民众理解和尊重法律知识和裁判规则。
五是建立健全民意反馈制度。建立民意承办、督办和检查通报制度,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和汇总。针对经过梳理民意集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并将改进措施和改进情况及时公开,接受民众的监督,同时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力求民意反馈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将民意及时转化为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动力。
鼓楼法院通过多项措施,拓宽了沟通渠道,切实夯实了司法裁判的民意基础,今年以来,该院上诉率较第一季度下降了44.47个百分点,民事案件调解率上升了9.11个百分点,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