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10点,我院借助中国法院网网络直播平台,全程直播一起利用汽车拦截器实施盗窃案件的庭审过程,这是我院首次尝试通过网络直播庭审。
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该院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在市中院的协调下与5月21日开通外网。外网开通以后,孙光院长一直希望能够通过网络直播庭审,我院在与市中院和中国法院网多次沟通联系后,经过两个星期的精心准备,初次尝试直播庭审。
此次直播的案件是办公室宣传工作人员从十几个备选案件中挑选出来的。此案的被告人作案手法特别并且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被告人王某单独或分别伙同被告人朱某在本市马场湖重阳羊肉馆、彭园西门、云龙湖湖中路等地,采用电子遥控干扰器拦截锁车信号或用自行车条勾锁的手段,先后10次窃取被害人吴某、周某等人汽车内的现金以及MP3、相机伴侣、香烟、手机等物,物品价值合计16900元。被告人朱某参与盗窃一起,盗窃财物价值4480元。合议庭在评议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进行宣判,王某和朱某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和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人均表示不上诉,认罪伏法。
整个直播过程紧张有序,充分展示了案件庭审的全过程。我院将以此次直播庭审为契机,不断扩大宣传阵地,展示法院、法官的良好风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阳光审判,